繼承遺產流程好複雜?簡單一文就搞懂!
在中華傳統社會,往往容易因為覺得晦氣而避談身後事或討論遺產繼承相關事宜。因此,在處理遺產的過程中往往因為情緒、尚未做好準備,而有所疏漏或分歧。為了幫助大家面對親屬的遺產處理能夠更加的妥善、不疾不徐,踏取整理一份關於繼承的流程圖,帶大家一步步了解繼承遺產的程序與相對應的公家機關:
簡而言之,「必要」的步驟總共有六項:
➊ 申請除戶證明、死亡證明
➋ 查調被繼承人(過世的親友)財產
➌ 申報遺產稅
➍ 取得遺產稅證明
➎ 查詢是否欠稅
➏ 辦理遺產過戶
而另外有兩項「非必要」的步驟則是依照不同情形與需求,分別是:「聲請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以及「申請繼承人印鑑證明」。這兩項也會補充說明在下面列表中。
(一)申請除戶證明、辦理死亡登記:任一戶政事務所
1. 準備死亡證明書
2. 被繼承人戶口名簿
3. 被繼承人身分證(如遺失則免附)&配偶的身分證(須換證之配偶身分證相片1張)
4.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委託代理人辦理,應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印鑑證明的申請用途可以寫:「繼承」或「分割繼承」或「不動產登記」或「不限定用途」。
(二)查調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兩年內贈與及金融遺產:
任一國稅局
1. 繼承人身分證
2.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 “或” 除戶戶籍資料
3. 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ex: 戶口名簿或繼承系統表)
*委託代理人辦理,應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_(非必要)辦理拋棄繼承、限定繼承:地方法院
只有需要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即陳報遺產清冊)的人才需要進行此步驟。
(三)申報遺產稅:被繼承人戶籍地國稅局
(符合「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才可跨局申辦)
1.遺產稅申報書
2.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資料 (如:死亡診斷證明書、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或除戶資料)
3. 繼承系統表
4. 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ex: 身分證、戶口名簿、護照或在臺居留證影本)
5. 遺產之相關證明文件(ex: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房屋稅籍證明、土地登記謄本等)
6. 如有拋棄繼承者,應檢附法院准予核備之證明文件
*委託代理人辦理,應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四)核發遺產稅證明
經國稅局審核後:
1. 免稅案件:核發「遺產稅免稅證明書」
2. 有稅案件:「遺產稅繳款書」 → 繳清稅款 → 核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
(五)查詢有無欠稅:任一地方稅稽徵機關
「遺產稅證明書之遺產明細表」有土地或房屋 👉 要查是否欠繳地價稅、房屋稅等。
如有欠稅,繳清了才准讓你繼承。
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前往任一地方稅徵機關查詢,並加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承辦人員之查欠章。
*如辦理分割繼承者,請檢附「遺產分割協議書」一併辦理「印花稅繳納作業」
_(非必要)申請印鑑證明: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只有辦理「分割繼承登記」者,才需要這個步驟。
可以在第一~第五中間的任何時候做,但最晚這個階段一定要做,因為遺產過戶時會用到。
1.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 初次請領印鑑證明者,只能本人親自申請;不是初次申請者,可委託代辦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暨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印章暨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印鑑章及委託書
3.申請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資料、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
下列情形「免」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
1. 未申請印鑑證明之繼承人於申請登記時親自到場,提出身分證正本,供登記機關人員查驗核符身分。
2. 分割協議書經依法公證、認證者或地政士簽證 。
(六)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地政事務所
將不動產遺產辦理繼承過戶,也就是房屋會登記在繼承人的名下(即房屋繼承過戶)。
繼承登記分三類:「一般繼承登記」、「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分割協議繼承登記」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
3. 繼承系統表
4.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5.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資料及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各
6. 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正本及影本。
7.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與印章
8.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9. 辦理分割繼承者,請檢附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及完納印花稅的遺產分割協議書正、副本
10. 有拋棄繼承情形者,請另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正、影本
其他遺產過戶:
▶ 土地或房屋(不動產繼承):地政事務所
▶ 存款:銀行
▶ 汽車或機車:監理站(所)
▶ 股票:證券公司
繼承是一個涉及多個法律程序和公家單位的過程,在處理親友身後事之時,仍要整理好思緒、備妥文件前往各大公家機關辦理。踏取希望能夠幫助讀者在面對繼承事宜時,能夠更有條理地進行,減少在繁瑣的法律過程中感到的壓力和困惑。